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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厦门海沧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来源:爱考网 [2019-5-2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厦门海沧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海沧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进行。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二)毕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四)毕业生档案
初招升学档案事项由区招办另行通知。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特色、特长生招生根据《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任何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擅自招生。
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各中学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单校划片区域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内直升初中,多校划片区域内公办小学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片区划定后,不允许跨片区报名升学,确有特殊原因需跨片区报名升学的需经区教育局批准。
3.在本区合法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推荐条件的,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派位到本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中学。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区民办小学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推荐条件的。
    3.本区户籍在本区以外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
 (三)报名
    1.各小学的报名时间为5月25日。
    2.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学。在本校报名,各小学应在6月2日前,在海沧区初招管理系统中完善毕业生报名信息。各毕业小学应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初招相关政策。
    3.特色校(班)、特长生、部分学校补充生源招生(提前录取)。本区应届毕业生可根据特色校(班)、补充生源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自愿填报经市教育局审批的特色校(班)及补充生源。
    4.到外地升学。本区应届在籍毕业生,要求到外地升学的,填报《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由毕业小学汇总于6月15日报区教育局招生办备案。
    5.区内跨片区升学。初中招生的划片原则以学生就读的毕业小学为依据。个别毕业生因户籍变更及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安置等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必须于5月25日-6月2日期间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区招生办汇总后,经区教育局根据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情况及跨片中学的学位情况,审批跨片入学。(申请跨片区升学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海沧招考”,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公众号)
    因新投入使用的学校而造成的片区调整,应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升学,老生不得在新片区申请跨片升学。
    6.回海沧升学。户籍在海沧区,在外就学,要求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为5月25日-6月2日。学生及家长必须放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如在两地重复报名升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7.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和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照顾入学的,应在5月25日-6月2日将核发的证书或文件、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直系亲属证明等材料送交区招办。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8.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入学。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给予市民待遇,与本片区户籍学生一样划片招生。非本区毕业,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应在5月25日-6月2日将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送交区招办。区教育局将根据以下原则予以安排: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其父(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工作、居住等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其父(母)亲为本市外区户籍的,应回父(母)亲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
三是其父(母)亲为海沧区户籍的,根据其户籍所在片区安排入学;
四是其父(母)亲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也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父(母)亲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亲在海沧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再由海沧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再由海沧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入学。
(四)录取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提前录取
本阶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特长生的招生。具体根据《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我区报名未被本阶段录取的学生,回原所在片区升学。
此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在市教育局或学校网站上公布,具体招生组织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区教育局不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本阶段的学校招生。
    2.海沧区内各中学录取
    (1)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
马銮湾西片区范围: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
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方案: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未来拟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共分2个片区,片区内所有公办小学毕业生可志愿填报片区内所有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1片区:东瑤学校初中部(待建)、马銮北中学初中部(待建)、马銮中学(待建);片内小学:东瑤学校小学部、马銮西小学(待建)、马銮西二小(待建)、贞岱小学、马銮小学(待建)、西园小学(待建)。其中,东瑤学校初中部优先录取东瑤学校小学部毕业生,马銮中学优先录取马銮小学毕业生、马銮北中学优先录取贞岱小学毕业生。
第2片区:鼎美中学(待建)、新阳西中学(待建);片内小学:后柯小学(待建)、鼎美小学、海沧第一实验小学(待建)、新阳西小学(待建)、芸美小学、马銮西三小(待建)。其中:鼎美中学优先录取后柯小学、鼎美小学毕业生。
鉴于马銮湾西片区上述区属初中尚未建成,该片区2019年初中招生,所有小学暂划入东师理想海沧东孚实验中学招生片区。海沧区教育局将根据该片区学校建设及生源情况,逐年公布该片区招生方案。
   (2)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部招生。
报名范围:马銮湾西片区海沧户籍小学毕业生(含东瑶村、芸美村、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等村庄村民,该片区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海沧户籍居民等。上述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上述楼盘居民需房户两一致)。
录取办法: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一招生,分3个批次录取:
第1批次:优先免试录取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建设用地的东瑶村、芸美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2批次:第1批次录取结束,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周边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附近村庄(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马銮湾西片区(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居民海沧户籍(需房户两一致)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原片区升学,2019年升入东师理想海沧东孚实验中学。
第3批次:第2批次录取结束,如有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以外海沧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随机摇号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原片区升学。
2019年招生计划:计划招生200名,不提供住宿。
    (3)其他区属各中学招生。区属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段为依据进行录取。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申请跨片区及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拆迁安置、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如学位不足,同等条件下,采取小学阶段统筹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学阶段到海沧插班就学的本区户籍学生,因片区小学学位不足而由区教育局统筹到附近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就读学校非本市、原就读学校在本市外区、原就读学校在本区的顺序依次审核录取;如所有上述条件相同,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决定录取名单。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跨片就学,若无录取,则回原毕业小学升学片区升学。
    1.海沧区民办小学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三年(含三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三年(含三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三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作为过渡,2019年民办在籍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上述三个条件具体年限为一年(2018年9月起算,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2020年三项条件须满二年,2021年起三项条件须满三年。
推荐资格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电脑摇号派位拟于6月26日进行,派位结果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派位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6月1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也可能未派上任何学校)。
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6月10日前户籍迁入海沧区的,可参照跨片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在户籍所在片区升学;在海沧区内购房,但学生户籍无法及时迁入的,可参照提出跨片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初中。
    2.录取和档案交接时间:7月3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及初一新生档案。7月5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7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应做好学生报名的审核工作,防止报名表漏填、错填,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把关,切实履行职责。各毕业小学应采取召开毕业班家长会等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审核毕业学生的材料信息,并张贴公示,报区教育局审核,如有发现材料信息不属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参加派位资格。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引导回原籍升学。
(三)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须出具有关证明)。
(四)初中招生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初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长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如学生是非本市户籍的,则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放弃在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区公办中学。已参加我区初中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不到派位学校报到、注册,之后又私自转学或借读到区内的其他初中学校,一经发现,取消在本区就学资格。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区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2022年三项条件要满四年,2023年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三项条件要满六年。各中小学要做好上述中招政策的宣传工作。
(六)严格小学毕业考后的学生管理。各小学要制定小学毕业考后的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6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七)全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中小学要成立初招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教育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初招工作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工作意见》适用于2019年海沧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实施问题由海沧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1
 
海沧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号
时  间
内    容
1
5月25日
全区小学毕业生初招报名
2
5月25日-
6月2日
区内初招跨片区申请;
海沧区户籍,在外就读毕业生,回海沧升学报名;
符合人才子女照顾政策升学申请;
本市毕业,在海沧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报名;
民办小学毕业生向毕业小学提交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
4
6月10日
各毕业小学汇总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至区招办;
区招办收集芸美、东瑶、贞岱、鼎美、后柯、石塘村等小升初报名资料。
5
6月12日前
各小学报送教育科毕业考后方案。
6
6月15日前
各小学汇总《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报送至区招生办备案;
民办小学汇总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报送至区招办。
7
6月15-16日
小学英语、语文数学毕业考试。
8
6月26日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摇号录取;
民办校符合推荐资格毕业生摇号派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
6月30日前
各小学整理完初招档案材料;
各初中做好档案交换前期准备工作。
10
7月3日
中小学档案、录取通知书交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
7月5日
初中新生报到。
12
7月7日
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注: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2
  
海沧区2019年初中划片招生一览表
 
    一、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初中部
 1.片区内公办小学: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二、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1.片区内公办小学: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三、厦门海沧实验中学
    1.片区内公办小学:延奎实验小学、育才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四、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中学
1.片区内公办小学:海沧中心小学、青礁小学、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小学、锦里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五、厦门市海沧中学(新景路159号)
    1.片区内公办小学:新江中心小学、海沧第二实验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六、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中学(东孚过坂路58号)
    1.片区内公办小学: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东瑶学校小学部、贞岱小学、凤山小学、洪塘学校小学部、东埔小学、鼎美小学、芸美小学;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七、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1.片区内公办小学:厦门双十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天心岛小学;
2.石塘村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未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
3.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八、厦门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1.片区内公办小学:厦门海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九、海沧区鳌冠学校
   1.片区内公办小学:鳌冠学校小学部;
2.经派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附件7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2019年招生流程
 
1.涉及学校建设用地及周边公路等配套基础建设用地的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
(1)报名时间:6月6日。
(2)报名方式:由家长向村委会报名,并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复印件,村委会审核后汇总花名册及报名材料。由区招办复核确认报名资格。
非海沧区小学毕业的,需放弃在原学籍地升学资格。不得两地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海沧区内(马銮湾西片区以外)补充生源报名:
(1)海沧区内小学毕业、有海沧户籍的学生,6月6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非本区小学毕业的,于6月15日与提交回海沧升学申请同时申请。由家长自愿报名。
(2)6月10日各毕业小学上交书面申请至区招办。区招办将对户籍、学籍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后短信方式反馈家长是否具备摇号资格。
拟于6月26日摇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摇号结果短信方式反馈家长。已被特色校(班)、特长生提前录取的,不再参加本次摇号。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按原升学片区升学。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不提供住宿,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名。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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